安裝在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送、回風管道上,平時呈開啟狀態,火災時當管道內煙氣溫度達到70℃時關閉,并在相關時間內能滿足漏煙量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煙阻火作用的閥門。

防火閥一般由閥體、葉片、執行機構和溫感器等部件組成。
防火閥基本功能要求
閥門應具備復位功能,其操作應方便、靈活、可靠。
防火閥或排煙防火閥應具備溫感器控制方式,使其自動關閉。
防火閥應用
防火閥主要安裝在通風空調系統和正壓送風系統中,70℃時自動關閉,防止火災煙氣蔓延。通常情況下,防火閥不會應用在排煙系統中。
防火閥按外形有矩形防火閥和圓形防火閥。
防火閥設置位置
下列情況之一的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風管道應設防火閥:
1、管道穿越防火分區處。
2、穿越通風、空氣調節機房及重要的或火災危險性大的房間隔墻和樓板處。
3、垂直風管與每層水平風管交接處的水平管段上(但當建筑內每個防火分區的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均獨立設置時,該防火分區內的水平風管與垂直總管的交接處可不設置防火閥。)。
4、穿越變形縫處的兩側。
廚房、浴室、廁所等的垂直排風管道,應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或在支管上設置防火閥。
防火閥的設置要求
防火閥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除本規范另有規定者外,動作溫度應為70℃(公共建筑的廚房的排油煙管道宜按防火分區設置,且在與垂直排風管連接的支管處應設置動作溫度為150℃的防火閥,以免影響平時廚房操作中的排風);
2、防火閥宜靠近防火分隔處設置;
3、防火閥暗裝時,應在安裝部位設置方便檢修的檢修口;
4、在防火閥兩側各2.0m范圍內的風管及其絕熱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
5、防火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防火閥試驗方法》GB15930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