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擇電動裝置時不但應考慮前述的工作環境、電氣控制和一般技術性能,而且對電動裝置的綜合技術性能亦應進行全面的考慮。

1、電動裝置的輸出轉矩與轉速
輸出轉矩值是電動裝置的重要技術參數之一,也是使用中需要選擇的重要參數。如果在組配動調節閥時選用的電動裝置輸出轉矩過大或不足都是不可取的。因為一般情況,電動裝置生產廠在產品出廠時均需進行輸出轉矩值的測試與調整,是相對比較準確的。如果選用過大的輸出轉矩余量,將會使動調節閥具有很大的潛在危險性,一旦發生控制保護失靈情況將很容易造成閥門損壞(閥桿彎曲、閥體破裂)現象,極易造成管道系統事故。所以輸出轉矩余量選擇過大是不可取的。如果在實際工作中打不開閥門也是屬于選擇不合理。
關于對電動裝置輸出轉速的確定,在閥門對其啟閉時間沒有嚴格要求時,應盡量選用較慢的速度。
因為不需要的較快速度,在相同轉矩要求下將會增大電機功率,這樣不但浪費能源,提高工程造價,而且也會使電動裝置體積增大造成多方面浪費。
目前國內自行開發研制的電動裝置,在每個機座號中設計配用的電動機規格數量不多,以及主體傳動中齒輪副和蝸輪副的速比范圍變化有限,所以每個機座號的轉矩分檔和轉速分檔都不多。
2、電動裝置的推力允許值
如果閥門軸向力由電動裝置承擔(即閥桿螺母在電動裝置中),其推力值不允許超過電動裝置的允許值。
3、閥桿螺母的轉圈數
在選用多回轉閥門電動裝置時要說明閥門工作時閥桿螺母的轉圈數,這樣可以正確選配電動裝置中位置指示機構的有關齒輪速比,以使位置指示有足夠的精度滿足閥門工作過程中對閥門開、關程度的觀察,否則易造成錯覺,影響正常工作。
電動閥門裝置是實現閥門程控、自控和遙控不可缺少的設備,其運動過程可由行程、轉矩或軸向推力的大小來控制。由于電動閥門裝置的工作特性和利用率取決于閥門的種類、裝置工作規范及閥門在管線或設備上的位置,因此,正確選擇電動閥門裝置,對防止出現超負荷現象(工作轉矩高于控制轉矩)至關重要。
如果電動裝置允許通過的閥桿直徑不能通過所配閥門的閥桿,便不能組裝成電動閥門。因此,電動裝置空心輸出軸的內徑要大于明桿閥門的閥桿外徑。對部分回轉閥門以及多回轉閥門中的暗桿閥門,雖不用考慮閥桿直徑的通過問題,但在選配時亦應充分考慮閥桿直徑與鍵槽的尺寸,使組裝后能正常工作。
調節閥氣開/氣關的選擇和調節器正反作用的確定 ,調節閥氣開/氣關的選擇要從工藝生產需要和安全要求方面考慮確定。原則是當信號壓力中斷時,應保證工藝設備和生產的安全,即保證調節閥失去信號壓力源時閥自動進入安全狀態。選定調節閥氣開或氣關形式后,要根據閥的這一形式確定調節器的正作用和反作用,使調節閥和調節器構成一個負反饋的控制系統。